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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二章针锋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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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一十二章针锋相对 (第2/2页)

    这种状况肯定对魏清源的影响更大一些。

    因为他是***,他市委书记的权威受到了挑衅。

    魏清源心里非常清楚这一点,他并没有再跟陈启明打口水战,

    而是冷哼一声:“闲话不用说了。我的想法是,既然你陈书记这么着急,再也等不下去了,那么咱们确实就来一场集思广益。”

    “咱们在座的各位常委如果有合适的人选,都可以推荐给组织部,由组织部统计汇总,进行初步考核筛选,然后再上会研究。”

    “咱们在座的各位常委,无论是什么职务,分管哪些工作,都可以推荐,而且市委以及组织部门肯定要慎重对待,全面考虑的。”

    魏清源所说的这种办法的确比较创新。

    干部的考核是组织部门分管的事情,顶多相关领导有这个推荐权。

    比如政法系统领导的任命,市委副书记、市长、组织部、政法委书记都可以推荐人选,但也仅仅是推荐,最终的决策权还在于常委会。

    只不过市委书记的权重更大一些,影响力更大一些。

    组织程序肯定要走的。

    而其余别的领导一般不会贸然推荐人选,如果私自推荐人选给人的感觉可能手伸得太长,被人诟病。

    就比如政法系统的领导任命,宣传部门的领导一般不会轻易推荐人选的。

    这也是由于各自的职责不同的原因。

    能够坐在这个会议室里的人,没有一个是简单的。

    陈启明虽然年纪最轻,但他立刻就明白了魏清源的意图。

    他要把这个推荐权赋予每一位常委,让别的常委都推荐人选。

    按照常理来说,每个常委在各自的分管工作中接触到的人不同,熟悉的人不同,看中的人也不同。

    更深入一步说,或许跟他们有密切关系的人也不同,他们一旦有这个推荐权,肯定就会从自身的角度出发推荐相应的人选。这样就会出现很多的被推荐者,

    那么诸位常委至少在表决的时候会把自己的那一票给自己推荐的人,而不会出现清一色支持陈启明的情况。

    或许还会有常委因为推荐的人选跟陈启明所推荐的人选存在竞争关系,而分化陈启明与这些常委的关系。

    魏清源的这一招,简单地说,有些类似于古代“二桃杀三士”,挑拨离间的性质。

    干部的选拔任命本身就是集思广益、集体决策的结果。

    魏清源虽然出了这样一个馊主意,但是从陈启明的角度也不好立刻否决。

    就在他考虑应对方式的时候,魏清源却是看着他问道:“启明书记,我说的这种方法怎么样,你认可吗?”

    陈启明能够猜到,魏清源肯定是因为非常满意自己出的这个主意,所以来要自己的答复。

    如果自己否定这个办法的话,他肯定要借题发挥,因为这样一来,他肯定站在了道理一方。

    哼,魏清源,你也太小看我了。

    陈启明迎着魏清源的目光说道,“魏书记,只要是能够推动这件事情往前运行的办法,我都没有意见,不过,我有一句话要说到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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