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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周敏决定见何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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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7章 周敏决定见何颖 (第1/2页)

    第二天上午。

    何颖坐在办公桌后面。

    陈大鹏发来的截图,她看了不知道多少遍。

    “我需要保护。”

    “如果我站出来作证,方志文倒了,他的亲戚朋友会不会报复我?”

    “我在这件事里也脱不了干系,我会不会也被追责?”

    何颖把手机放下,靠在椅背上,盯着天花板。

    周敏是方志文案的关键证人——她经手了转账记录、假合同、假验收报告,知道钱去了哪里,知道谁签了字,知道哪些账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如果她愿意站出来作证,方志文就跑不掉。

    但周敏说的没错——她自己也在局里。

    经办人,签字人,执行者。

    那些转账记录上有她的名字,那些假合同上有她的签字,那些被修改过的验收报告上也有她的名字。

    何颖不是纪检干部,不是法官,她不能给周敏任何承诺,因为承诺了也兑现不了——她没有这个权力。

    组织怎么处理周敏,不是她一个县长能左右的,更不是她嘴巴一张就能说了算的。

    但她知道,如果周敏不站出来,审计组就算查到了问题,也很难定性——因为缺少经办人的证词。

    合同可以解释为“管理不规范”,签字可以解释为“程序不到位”,水泥的日期可以解释为“厂家发错货了”。

    每一个问题都可以找到解释,每一种解释都可以被接受。

    但经办人亲口说“这是假的”,就解释不了了。

    何颖坐直了身子,拿起手机,翻到县纪委书记刘志远的号码。

    手指悬在屏幕上方,犹豫了一下。

    刘志远,县纪委书记,市纪委下派干部,为人正直,做事讲程序。

    何颖调到晴顺县之后跟他打过几次交道——常委会上见过,工作对接时聊过几句,私下里没有来往。

    这个人话不多,表情也不多,开会永远坐中间位置,发言永远说“我同意”,像是任何事都不会让他动容。

    但何颖知道,这种人要么是真的心如止水,要么是藏得够深。

    她希望是前者。

    她拨了刘志远的号码,响了两声,接通了。

    “何县长?”

    刘志远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不冷不热。

    “刘书记,方便说话吗?”

    “方便。”

    何颖斟酌了一下措辞。

    “刘书记,我想咨询一个业务问题。”

    “什么?”

    “关于主动交代和从轻处理的规定。”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

    “何县长,是工作上的事还是……”

    “工作上的。我在整理一些材料,涉及到可能有问题的资金。经办人不是决策者,是具体操作的人,她想主动交代问题、配合调查、愿意作证。我想知道,组织上对这些人的政策是什么。”

    她没有说周敏的名字,没有说柳河镇的事,没有说任何具体信息。

    她想先听听刘志远怎么说,再决定要不要把周敏的事告诉他。

    刘志远没有追问。

    他沉默了两秒,然后开口了。

    “主动交代、配合调查、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情节较轻的,甚至可以免于处分。具体要看涉案金额、涉案情节、认错态度。”

    何颖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一下。

    从轻或减轻——从轻是处分轻一点,减轻是档次降一级。

    “刘书记,能不能具体一点?比如,‘减轻’到什么程度?”

    刘志远又沉默了两秒。

    “是这样的。如果涉案金额不大、情节不严重、没有从中获利、主动交代、配合调查、愿意作证,有可能只给党纪处分,不移送司法。”

    何颖的心跳快了一拍。

    不移送司法——这是周敏最想听到的话。

    “只给党纪处分”意味着不判刑、不坐牢、不留案底——至少在司法层面不会影响她以后的生活。

    但党纪处分也会记录在档,这辈子在体制内升迁是无望了。不过比起坐牢,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何颖不想在电话里追问太多,但有些话她必须问清楚。

    “刘书记,你说的‘有可能’,是基于什么判断?”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何县长,如果你那边有具体案例,可以拿材料过来,我们按程序研判。我现在什么都没看到,不能给你任何承诺。”

    “我理解。不是要承诺,是要一个方向。”

    刘志远的声音依然平静,但比刚才多了一点温度——不多,但何颖听出来了。

    “方向就是——主动和被动,性质完全不同。主动交代的,组织会从宽;被查实的,组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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