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一百七十八章 头号通缉令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大
中
小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一百七十八章 头号通缉令 (第2/2页)

继续做自己的事。

    他坐在沙发上,表面上看着电视,心里却在翻江倒海。

    他没想到,警察居然把他的照片公之于众了。他以为,他已经隐姓埋名这么多年了,警察早就把他忘了。结果,警察一直没忘,还把他的照片发到了电视上。

    第二天,他出门去买报纸,发现街上的报刊亭都贴了他的通缉令。

    各大报纸的显著位置,也都有关于通缉他的照片。

    他这才意识到,事情比他想象的严重得多。

    电视在循环播放他的通缉令,报纸在头版刊登他的照片,连街边的报刊亭都贴了他的通缉令。

    他知道,用不了几天,他身边的人就会认出他。

    邻居会认出他 —— 那个天天在小区里散步的 "李森",居然就是通缉令上的大毒枭。

    他老婆会认出他 —— 她天天睡在一起的丈夫,居然就是通缉令上的大毒枭。

    他老婆家里的人也会认出他 —— 他们一直觉得这个女婿人挺好的,没想到居然是个大毒枭。

    他知道,他不能再假装无事地在这个家待下去了。

    于是他匆匆回家,带了点贴身衣物和现金、银行卡等重要东西,马上开始逃跑,连跟妻子和孩子也没打个招呼。

    从家里离开后,他跑到了桂林郊区的山里,找了一个废弃的空军雷达站山洞。

    那个山洞很偏僻,在山的深处,一般人找不到。周围都是树,根本看不出里面有个山洞。

    他在路上买了些干粮和水,躲在了山洞里。

    他在那个山洞里一共躲了十六天。

    白天不敢出来,晚上才敢出来找点水喝。

    山洞里很潮,地上都是水。他晚上就睡在地上,身上盖着一件外套。山洞里很冷,他晚上经常被冻醒。

    但他不敢出来。他知道,警察在外面铺天盖地地找他。

    甚至这时候说不定他的家人,或邻居已经报了警。

    十六天后,警察终于搜查到了那个山洞。

    警察小心翼翼地走进山洞,以为他还在里面。

    结果,山洞里空无一人。

    只有墙上写着几个大字:"李森在此一游"。

    警察都愣住了,那时候警方已经知道李森就是刘招华的化名,他居然敢在山洞里留字挑衅。

    当然,那时候刘招华早就走了。

    他在山洞里躲了十六天,觉得警察外面应该搜得差不多了,也许很快会到这个山洞来,所以就悄悄走了。

    他走之前,还在墙上留了这几个字,就是为了挑衅警察。

    他觉得,警察查了他这么多年,还是没抓到他。

    他甚至有点得意 —— 你们警察也不过如此。

    他就是这么嚣张。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