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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事情反常必有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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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4章 事情反常必有妖 (第2/2页)

田明珠肯定地点了点头。

    苏皖仔细地思虑了一会儿,心里琢磨着:既然田姐朋友的前夫信任田姐,那么这事就好办多了。

    “田姐,这房子没有过户是吧?”只要房产还未过户,虽然签了合同,可是房主有毁约的权力。

    “没有过户。”

    “既然没有过户,田姐你这么操作,不是先前的买主给了你朋友两万的定金么,你让你朋友过来,跟他毁约,双倍赔偿他就可以解约了。”

    “这么简单?”田姐眼神一亮。

    “这样吧,你让你的朋友明天过来,我看看她的身份证和离婚证,还有离婚协议,如果这套房子已经分割清楚,别的事情,我来替你策划。”

    田姐笑着点了点头,可是,又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令苏皖百般不解。

    “小苏,咱们这么操作,明天我把我朋友喊来,你和她签合同,就说房子是你买的,当然,我会把钱打给你……,不过,小苏,我现在手头手只有四十万块钱,你哪儿有没有十万,这房子算咱俩买的。”

    说明了房子的来历后,田明珠终于又把自己的真实目的说了出来。

    呵呵,我说呢,田姐为什么一再问她练车的事,大概是猜着她手里有点钱,才去练车准备买车。

    “十万?我倒是有,可难道买了房子,落咱们两个人的名字么?”说实话,苏皖一听有些犹豫,她不喜欢跟别人有经济上的瓜葛。

    “不落咱俩人的名字,这房子咱们转手卖出去,我已经找好买主了,给她的价格是六十八万。”田姐大概为自己的聪明非常得意,跟苏皖说话的时候,带着三分炫耀的表情。

    “那你转手卖给她就是。”苏皖一听,原来是这么回事。

    这个田明珠还真的是个人精,低价从别人手里买了房子,不动不静的转手就卖给别人,差价居然是十八万!

    “好吧,你先告诉我,我想这么办的话,具体该怎么操作?”田明珠显得胸有成竹,根本不去理会苏皖的小情绪。

    这件事情有些棘手呀!

    听上去好像很简单的样子,可是实际操作起来,将会有无数的麻烦。

    田姐要代替房主跟人家毁约,首先要先赔上两万块钱。

    如果再来回地过户,交上所有的费用,那么也挣不了多少了。

    “如果你找好客户,最好是别过户,因为你一过户,你名下房产太多了,咱们房管局的规定,买第三套房子,无论多少平方,都按房价的百分之三来交契税。你过户过来,你再卖给人家,还要再交百分之五点六的营业税,再加上契税,那样的话,你就挣不了多少钱了。”

    “这样能行么?”田姐一双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苏皖,那种兴奋不言而喻。

    “法律没有禁止,就是允许,我们为什么不这么操作?”苏皖可是在合计着,如果自己也投入十万块钱,到时候分钱的时候,她可是有份的,当然是能省则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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