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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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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二章 (第2/2页)

细微的,叫做

    “明”;能够持守柔弱的,叫做

    “强”。运用其光芒,返照内在的明,不会给自己带来灾难,这就叫做万世不绝的

    “常道”。【解析】本章讲述了在哲学上的认识论问题。在本章中,老子又一次使用了

    “母”、

    “子”这对概念。所谓

    “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正是把概念形成的理论证明,当作对具体事物认识的方法了。

    天地万物都是由道所生,道是天下万物的母亲,自然天地万物皆生于道,就必须接受道的统驭和支配。

    道是不可感知的,道也不会像人类那样用语言对人发出指令,但是道可以通过它的表现形式德让你体会得到道对天地万物的要求。

    修德就是体道,就是顺从于道。自然和无为是道之德的本质属性,因此顺从于道就是实行自然无为。

    此章老子所讲的顺从于道亦是强调:不能接受世俗物欲的诱惑,不能为满足物欲去奔波劳顿。

    在此章老子用母子关系去比附道与天地万物的关系,子女的血管中流淌着母亲的血,应该具有母亲的品性,因此天地万物都应该承袭母亲的品性,而像母亲所表现于外的德那样,做到自然无为。

    老子对这个问题的论述引用了辩证的方法,他的

    “知母”、

    “知子”的观点是老子哲学思想的精华之一,这种思想在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引领了新一轮的文化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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