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第2/2页)
常犯的过错。
这样遵循万物的自然本性而不会妄加干预。【解析】这一章从内容上讲与前一章相接续,仍然是谈事物发展变化的辩证法。
由于与上一章联系起来读,也可以说又返回到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的道理。老子认为,大的事物总是始于小的东西而发展起来的,任何事物的出现,总有自身生成、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人们应该了解这个过程,对于在这个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祸患的环节给予特别注意,杜绝它的的出现。
老子进一步阐述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说明
“合抱之木”、
“九层之台”、
“千里之行”的远大事情,都是从
“生于毫末”、
“起于累土”、
“始于足下”为开端的,形象地证明了大的东西无不从细小的东西发展而来,同时也告诫人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具有坚强的毅力;从小事做起,才可能成就大事业。
老子依据他对人生的体验和对万物的洞察,指出
“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许多人不能持之以恒,总是在事情快要成功的时候失败了。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老子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将成之时,人们不够谨慎,开始懈怠,没有保持事情初始时的那种热情。
老子认为,一个人应发挥智能或技能的最佳状态,只有在心理平静的自然状态下才能做到。
总之,在最后关头要像一开始的时候那样谨慎从事,就不会出现失败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