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狗咬狗 (第2/2页)
”
人群议论纷纷,对楚风的结局了然于胸。
金家家族和地煞镖局的人同时出手,楚风断然是没有任何机会存活下来。
“好好好,竟敢当着我的面耍我是吧?今天我便是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林虎直接是抽出大刀,而在大刀之上,已然有虎啸龙吟之声。
地煞镖局其他人也是严阵以待,准备出手,随时要杀杀死楚风。
见此局面,楚风却是心头一动,立刻是想出了计谋。
他望向了金家家主,楚楚可怜,眼泪差点流出来。
“家主,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夺舍的条件之一便是要我还活着对吧?”
“如果我死了的话,那么你又怎么夺舍呢?你说对吧?!”
楚风这话的意思,金家家族又怎么不会不明白,他立刻是头冒青筋,差点一脚朝楚风的脸上踢去。
这小子现在在干什么?
这是准备转移仇恨呀。
他这么一说,地煞镖局和金家立刻便是成了死对头。
“金家家主,我地煞镖局和金家向来井水不犯河水,对你也是相当尊重。”
“现在楚风杀死了我地煞镖局数位弟兄,不杀他难解我心头之恨……”
“如果您今天让开,我的地煞镖局便是承你一个情。”
林虎说道,言辞恳切,其中也不乏潜台词。
如果金家家主愿意帮他们,那咱们还是好朋友,如果不帮的话,我地煞镖局便是和你金家不死不休。
这一波操作简直猛如虎。
金家家主立刻是陷入两难境地,不得脱身,艰难抉择。
这一边是州府的强大实力地煞镖局,而另一边又是自己极度渴望的剑圣之体,两边都是不能舍弃的。
“这样,林虎兄弟你给我一个面子,待我将这小子带回去,我亲自将其杀掉,如何?”
自然,金家家主不会大摇大摆地告诉别人,自己要夺舍这个年轻人。
原因无他,便是因为这个少年拥有剑圣之体,如果夺舍成功,那修炼便可一日千里。
在渡劫之时,倘若有剑圣之体,即使是天雷将领那又如何,我便是一剑破之。
这话他当然不能说,说了的话,那不知道会引来多少人的觊觎。
而在一旁的地煞镖局成员也是以为,金家家主想要夺舍这年轻人,无非是因为楚风的身体年轻实力也不错。
“不行!这小子杀了我好几个兄弟,我必须亲自将他杀死,谁来了也不好使,我说的!!”
现场的氛围立刻是紧张起来,一时间没人再说话。
楚风却是在心中窃喜,等着看一场狗咬狗的大戏嘛。
“难道说真的没得谈吗?我的面子林虎兄弟也不卖?!”
此刻金家家主已然是动了杀意,浑身的灵力开始调动起来。
虽说地煞镖局势力强大,人脉也是遍布四方,可和稀世珍宝剑圣之体比起来还是略逊一筹。
即使今日,他便与地煞镖局结下梁子,金家家主也是不惜耗费这一代价。
林虎和林豹自然也是感受到了金家家主的杀气,顿时警惕起来。
眼前这个老头子可是元婴期的高手,即使在元婴境界当中也是难逢敌手。
反观他们地煞镖局,最多不过金丹九重,无限接近于元婴期,如果真要打起来,他们绝对会吃大亏。
“我知道我们的实力不如你金家家族,可是我地煞镖局广结人脉,如果你今日动手,将会引来我地煞镖局无穷无尽的报复。”
“你可得想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