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1996年的第一场雪】 (第2/2页)
,他总是在下雪的时候领着他那条忠实又可爱的狗出去打兔子,他一天能扑捉到好几只,他引领了一场捉兔子运动,雪后,总能看见一些孩子在漫山遍野的搜寻,希望能邂逅一只野兔,于是整个冬天热烈起来,作为陈大虎的侄子陈繁自然也不甘人后,起先他是求陈大虎带他一起去,陈大虎嫌他太小,不能帮忙反而会是个麻烦,就死活不肯,于是陈繁就缠着堂姐带他一起去,堂姐疼他,又经不起他的缠人神功,只好点头答应了。
抓野兔的时候,陈繁一般会戴一顶红色的帽子,那是堂姐为他织的,当时她不会呈圆形织帽子,于是以平针,象织围巾一样织了个长条,然后圈起来形成一个桶,把其中的一头封住,然后用剩下的毛线弄个球,挂上,就变成帽子了……在充分发挥了想象力完成杰作后,堂姐郑重了送给了陈繁,不过因为水平实在有限,线不均匀,再悲伤的加上:线拆自一个她自己的一件旧毛衣。当时陈繁很不喜欢,觉得好丑,而且是大红色,看起来像是女孩子戴的……堂姐伤心了,不理他,威胁不陪他抓兔子,他也就只好妥协了……于是从此他在堂姐面前多了一个外号:小红帽……
那时候山里野兔很多,两个人经常走着走着看见一只兔子飞奔而过消失不见,这样正常的野兔跑得很快,也很狡猾,成年人都很难捉到,更别说陈繁和陈思这两个小孩,不过下雪时尤其是大雪,就有点不同了,因为雪太大就会越积越厚,兔子就蹦不起来了,只好找个厚厚的雪窝,顾头不顾屁股的一头扎进去,老老实实的躲着它的天敌。这个时候,既不用牵狗也不用架鹰,只要在雪没有把它的脚印全部掩埋时,沿着脚印追去,然后捉住它就可以了!但这种情况实在太少了,可遇不可求。陈繁和堂姐的运气不太好,所以总是空手而归,不过他们并不沮丧,反而兴高采烈的,因为捉兔子本身就是件好玩又刺激的事情,哪怕是从来没捉到过。后来陈思学着别人,用细铁丝做成套设置陷阱来捉兔子,不过由于材料有限,他们只做成了三个,然后小心翼翼的装在山上的雪地里,分在三处,隔得很远,生怕浪费了资源……然后就是每天来巡查,他们查得很勤快,一天几乎要来看二十遍才肯放心,陈大虎嘲笑说:“你们俩干脆一天到晚都守在边上得了!你们这样频繁的去看,有兔子来也给你们吓跑了!”这样他们才按住了性子,把每天巡查的次数减到了十八次……结果是,他们依旧还是一次次的失望,一来他们的套子实在太少了,二来他们根本不懂哪里下套好,三个套子都是想当然乱下的。不过,后来似乎是老天可怜他们姐弟俩,于是在某天傍晚派了一只笨兔子踩中了他们的陷阱……
陈繁至今还记得姐弟俩在那片雪地上欢呼庆祝的情形……可怜一旁那只瘦瘦的兔子吓得直蹦……
陈繁穿好衣服从床上爬起来,翻开自己的衣橱,在最底下的地方,找到了那顶红帽子,试图戴到头上去,不过太小了,根本戴不上,于是就顶在头上,然后照了照镜子,笑说:小红帽,你真帅。
之后和堂姐分开,到镇里来读小学,认识了林静,他对林静最早的印象,就是他们二年级那年的大雪时,她跟在他后边,一路走一路摔跤,然后一路哭,哭得让他心烦意乱,于是拉着她的手,扶着她一路走到学校……嗯,与其说是“扶”,不如说是“拖”……
那是他第一次拉她的手——小小的,软软的,暖暖的……
这种感觉,哪怕是隔世经年,也不能淡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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